游戏规则
游戏版本:v0.2
游戏目标:存活到最后或取得特殊胜利。
游戏流程:
一、游戏准备
每名玩家初始拥有100点生命值,随机抽取5张角色牌和4张点数牌。然后确定3张角色牌作为自己的初始出战角色,并将其他角色牌放入牌堆后洗混。
二、卡牌介绍
点数牌:点数牌包含等数量的0~9共10种点数若干张(见附录2)。点数牌可在检定、行动或部分技能中使用。
角色牌:每位角色包含行动值,检定值,行动特性三种基本属性。
行动值:该角色在行动阶段进行行动时,若无特殊说明,可以使用的点数牌数量。
检定值:该角色在需要进行检定时,若无特殊说明,可以使用检定牌的总数量。
行动特性:该角色在自己的回合里可以进行的行动。行动特性分为前台特性、后台特性以及特殊特性,每回合需在三位出战角色选择一位作为前台角色,激活前台特性,其余角色作为后台角色,激活后台特性。特殊特性一般前后台均激活。角色并不一定同时具备这三种特性。
三、对战流程
游戏开始时,所有玩家同时选择一位前台角色,由出场角色牌行动值之和最少的玩家先进行回合(若有相同则随机决定),而后按固定方向依次进行回合。
每名玩家的回合共分为六个阶段:准备阶段,检定阶段,摸牌阶段,行动阶段,弃牌阶段,结束阶段。
准备阶段:玩家需在自己的3位出战角色中选择一位作为本回合的前台角色,选择后除非特殊说明,本回合不可更改,且前台角色在本回合无法被弃置。
判定阶段:部分技能在玩家回合的判定阶段进行检定*,检定时根据行动角色的检定点数进行检定。
摸牌阶段:玩家可以在以下两个行动中选择一个执行:1.摸2张角色牌,可替换出场角色(本回合行动角色无法被替换),并弃置未出场的角色牌,弃置后洗混。2.摸4张点数牌。
行动阶段:玩家可以按照行动角色的特性进行行动。根据角色此时的行动值,使用小于等于行动值数量的点数牌,并对指定目标造成对应点数之和的效果(若无特殊声明,为对一名角色造成点数之和的伤害)。
弃牌阶段:玩家最多保留8张点数牌,多出的点数牌必须弃置。
结束阶段:玩家可以选择弃置2张点数牌更换自己的前台角色。
所有出场角色激活的特性根据具体描述,可在规定阶段使用。
四、检定
检定时,玩家选择至少1张自己的点数牌,后打出任意张牌堆顶的牌,打出牌的总数应当等于检定值(有特殊规定的除外),若完成了出战角色的目标检定条件,则执行相应结果;
特殊检定:玩家可以全部使用牌堆里的牌进行检定。
随机检定:玩家只能全部使用牌堆里的牌进行检定。
五、阵亡
当一位玩家的生命值小于等于0时,该玩家不会立即出局(有特殊规定的除外),而会进入濒死阶段,直到该玩家的回合开始时,该玩家不会受到任何效果;该玩家的回合结束时,若其生命值仍小于等于0,则该玩家立即出局。
六、特殊胜利条件
在任意时刻,当一位玩家手牌为0~9均有至少一张时,该玩家必须立即展示所有手牌并且跳过弃牌阶段,该玩家的下个回合开始时,若仍然存活且其仍然拥有0~9至少一张时,该玩家立即获胜;
附录1:
特殊胜利条件(扩充版)
在准备阶段结束,当手中持有的牌存在组合点数达到45时,你可主动将这个组合公示给所有人,然后收回公示牌,直接跳过行动阶段,进入弃牌阶段。(弃牌可以选择将公示的牌弃掉)当你弃牌结束后进入通缉阶段。
通缉阶段:
当你在下一个你的行动阶段结束时通缉阶段结束,此时手牌所有点数和仍为45点直接获胜。
你的通缉阶段结束时,若手牌中只存在0至9的每种点数牌各一张,则为大胜。
附录2:
点数牌频数分布
随机抽样期望:3.577
| 点数 | 频数 | 频率 |
|---|---|---|
| 0 | 8 | 0.077 |
| 1 | 12 | 0.116 |
| 2 | 16 | 0.154 |
| 3 | 20 | 0.192 |
| 4 | 16 | 0.154 |
| 5 | 12 | 0.116 |
| 6 | 8 | 0.077 |
| 7 | 4 | 0.038 |
| 8 | 4 | 0.038 |
| 9 | 4 | 0.038 |
| 总计 | 104 | 1.000 |